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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着力破解基层纪检“三零”难题的思考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2-12-19 09:53:21     来源:admin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纪检机构要准确把握新征程赋予的神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有力推动“三不腐”各项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基层纪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当前基层纪检工作不同程度存在“零线索、零执纪、零问责”现象,破解基层纪检“三零”问题的难点问题持续存在,反映出来的是监督缺位、履职尽责不到位,甚至是失职失责。

        一、制约破解基层纪检“三零”问题的难点分析

        一是监督执纪力量不足。一是基层纪检干部政治能力和全面履职能力均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纪检干部新任职不久,纪检业务水平和党纪法规知识欠缺,存在本领恐慌,在问题线索查找、调查取证等方面能力薄弱,纪检干部队伍中熟悉财务、审计、风控、法律的专业人才紧缺,从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相对欠缺。二是缺少针对基层纪检干部的激励机制,有的基层纪检机构对纪检干部缺乏足够的指导和关心,对纪检干部的职业发展缺乏规划。纪检干部提拔交流出口不畅,容易产生工作惰性和“躺平”、“看客”心态,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影响。

        二是监督工作不够深入。有的纪检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受困熟人社会牵绊,在开展监督、查找问题线索时心存顾虑,监督工作不敢深入。有的纪检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监督能力不够,发现问题浮于表面,在监督过程中敷衍应付。大部分纪检人员只会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翻阅台账、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基本情况,创新监督方式的意识不强、监督手段单一。因为分析研判不到位,问题线索不能被及时发现,致使长期存在纪检“三零”现象。

        三是问题线索来源单一。一是基层纪检机构主动出击查找问题线索的力度欠缺,在日常监督、协同监督中挖掘线索的主动作为不够。二是某些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日益隐蔽,常规的受理问题线索渠道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越来越难。如何创新监督方式,及时有效发现隐形“四风”问题相关线索,这对基层纪检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是工作机制有待落实。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均不同程度存在有形而无实的问题。在召开协调小组例会时各部门对职能监督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廉洁风险或问题线索的事项疏于分析研判,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各类监督的信息互通不够,在监督力量整合、信息互通共享深度方面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是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支部纪检委员的能力素质参差不齐,不少纪检委员接触较多为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对党内法规和纪检业务不是很熟悉。更有些支部纪检委员党性原则不强,纪律观念淡薄,不愿得罪人,做老好人,不敢开展工作。

        二、破解基层纪检“三零”问题的对策建议

        面对困难和问题,各级纪检机构应当找准自身职责定位,发扬斗争精神,练就斗争本领,切实推动长期存在“三零”现象的问题得到解决。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纪检铁军

        持续优化基层纪检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备,加强纪检干部政治和业务培训。结合纪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纪检业务集中培训、以干代训,专项培训要紧扣问题线索研判、执纪问责流程等要点,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建立健全基层纪检干部提拔任用机制,抽调部分基础好的同志到上级纪委参与问题线索核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加大向基层单位党委推荐力度。通过高质量的培训和适度的激励促使大家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监督执纪和问责追究的能力,为破解纪检“三零”难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二)压实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

        推动基层纪检部门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推行基层单位交叉互查等监督工作机制,有效破解熟人社会“关系网”“人情网”问题。明确纪检专责监督重点,立足中心大局,突出政治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夯实对各基层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强化考核督查,上级纪委要专门组织力量梳理提炼基层纪检部门履职要求,将线索查找、受理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面内容进行细化,确保基层纪检部门履职有支撑,督促基层纪检部门紧扣考核指标,逐项对标对表,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拓宽来源渠道,严查问题线索

        基层纪检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上下功夫,积极调整思路变“被动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提升专责监督工作实效。一是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信访举报线索收集排查机制,健全来信、来访、电话、举报邮箱等信访举报平台,及时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梳理,并按照问题线索四类处置方式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明察暗访常态机制,深挖细查发掘线索。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四风”新形势、新动向,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开展调研,并通过座谈、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深挖违纪违法线索,扩大执纪审查成果。

        (四)统筹联动作战,强化机制落实

        在现有人员基础上优化结构、整合力量,推进组织和机制创新,加强纪检专责监督与业务部门职能监督贯通。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作用,协调小组例会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加强交流沟通;各成员部门要紧紧围绕解决问题发挥协调、智囊参谋作用,各司其职,推动职能监督工作有效开展。通过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及时移送问题线索、互相沟通、密切联系的协调工作机制,扩大问题线索查找范围,推动形成“大监督”格局。

        (五)发挥“探头”作用,延伸监督“触角”

        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作为延伸监督的“触角”,是基层党内监督第一线,只有纪检委员严格履职,才能强化基层监督力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一是要注重加强对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将纪检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年度纪检干部培训计划,通过系统培训提高纪检委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强化工作考核,完善纪检委员的管理和使用。对忠诚老实、履职积极、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进行责任追究,将纪检委员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切实发挥监督“探头”作用。